-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国内高速以前分为超车道赫行车道,超车道在左侧,规定必须超车道超车
现在基本都是平行车道,都可以超车,不用非得去左边超车。
另外,普通道路如果是混行车道,也就是路中间是虚线的那种,超车必须左侧
如果中间是实线,就不用左侧超车了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会在非洲开的车吧,你说说哪国交规允许右侧超车? 你可别说是靠左走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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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39.27.*
只有和女人吵架的时候才和你这方法是一样的。不管事实,只要自己满意就随便说。
我连法规条目都拷贝给你了,你还是置若罔闻,反而说我对法规有意见,呵呵,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咋样,只是说明所谓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不是常识也不合理合法。法规不和你意就是不完善,你比较霸道,无知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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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十四条,四十七条,自己去看。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任何法规说左侧一定要比右侧速度快,右侧一定要比左侧慢,你所谓龟速也无客观标准,就凭你一张嘴。较真可以,但要有真才能较,尤其超越法律苛责他人,没人惯着也正常。
: lz的情形不管并到右侧,还是并到右侧超越了左侧车辆,还是超越后又并回左道,这些不一定都必然发生,而且只要不存在并线影响目标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就都无违章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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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4,47,自己去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侧超车并没有错,谁也没说这么干错了。左侧超车原则也并没有错,但是有适用范围,对于多车道不适用,此情形下 法定超车原则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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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到底谁在发明交规?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只是劝你不要发明交规,比如多车道超车也必须远光鸣笛之类的笑话……法定左侧超车规则不适用于同向即有两条及以上车道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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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早就告诉你多次了,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根本没有禁止(限速区间内)所谓慢速车道速度快于快速车道,也没禁止快速车道车辆慢于慢速车道。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是法定超车规则,适用于同向单车道(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你们几个剪裁抬杠说的多车道超车也必须一定远光鸣笛,是明显的秀智商下限,纯属笑话。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4,47,自己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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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这早就是常识了,谁都知道。这不是几个货为了抬杠不惜丢人现眼闹笑话么?剪裁交规条文,咬定多车道超车不远光鸣笛都算违章,哈哈……
【 在 zmud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高速以前分为超车道赫行车道,超车道在左侧,规定必须超车道超车
: 现在基本都是平行车道,都可以超车,不用非得去左边超车。
: 另外,普通道路如果是混行车道,也就是路中间是虚线的那种,超车必须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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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能全读懂么?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就告诉你多次了,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根本没有禁止(限速区间内)所谓慢速车道速度快于快速车道,也没禁止快速车道车辆慢于慢速车道。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是法定超车规则,适用于同向单车道(或者没有中心线)道路。你们几个剪裁抬杠说的多车道超车也必须一定远光鸣笛,是明显的秀智商下限,纯属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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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49.*
事实就是你们几位剪裁法规条文,曲解,闹出了多车道超车必须远光鸣笛,否则就违章的低智笑话……
就凭几个杠精忽悠,就想推翻常识,谁给的你们自信?交规原文我老早就贴过,你咋造谣我不知道?我不理解的仅仅是杠精非要剪裁曲解还要强迫大家接受的勇气……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有和女人吵架的时候才和你这方法是一样的。不管事实,只要自己满意就随便说。
: 我连法规条目都拷贝给你了,你还是置若罔闻,反而说我对法规有意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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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交规哪里写了限速区间内的小汽车,在左侧不能慢于右侧车辆,和或在右侧不能快于左侧车辆?有还是没有?
至于同向三四个车道对于小汽车限速区间完全相同的路段,到底是不是很普遍?你不要顾左右言他好么?不如也说下,按照你们剪裁曲解的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大家多车道超车没有远光鸣笛,是不是违章了?
一个都不敢回应,有意思么?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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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