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是穷还是贱:车与老婆不能借
从头到尾就看见“很多案例”,但就是没个实际的,你不如举个真实存在的案例出来,更有说服力
【 在 oldg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很多案例了吧,司机借车开车撞死人,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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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根本就没搞明白,为啥会被追责
所以还是举些具体的例子才能说明问题
这些都是“明知或应当知道他人饮酒或者醉酒的情况下”借车给其驾驶
【 在 ihi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借车给朋友,除了可能损坏、遗失以外,更严重的是出事故的风险。车主可能 面临巨大的金钱损失,这样的事例还有:
: 案例回放
: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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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不符合楼主的条件,不是一码事
借给“驾驶证已过期的”袁某。所以一举具体例子就看出你的理解有误了
【 在 ihi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安提醒:朋友借车撞死人,她却赔掉一套房!你还敢借车给朋友吗?
: 血的教训
: 近日,湖北咸宁当地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女子胡某红把自己的车借给朋友袁某,袁某酒驾将行人刘某和胡某撞倒致一死一伤,并驾车逃离。交警作出认定,袁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刘某家属遂将司机袁某、车主胡某红及保险公司一同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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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真正的法律依据
很多人忽视那些案例中车主存在的实际过错,例如明知对方没资格或不适于开车等情况借车,而简单认为借车本身就有责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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