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高于路权哦。关于超车,我的经验是你一直保持一个相对较近的距离长时间跟住前车,对前车是有压迫感的,一段时间时间后要不前车让道了要不他就自己加速了。没必要强超
【 在 hu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1\. 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老远看见一人,我踩刹车,那人没有动。道路口的时候,我速度很慢,看那人没有动,就没有停车让行,直接过去了。两分钟后被警车按住了,求情也没有用,说对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0容忍。
: 教训:把人放第1位。我看见行人有过路的倾向,只要路人有路权(行走灯事绿的或者没有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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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RMX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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