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高速上,如果不让旁车插队,对方发生事故,我也有责任了?
顺义的判例会告诉你,这个得由有关部门说了算,说你有责任你就跑不了
为什么这个事大家这么在意,就是在于XX机关完全否认了路权,而是按照各打50大板的思路,把大家都培养成不能惹事,别人惹你你也不能还手。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前情就是A的问题,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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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合法行驶”?最后不就是法官说了算么,法律有了这么大的操作空间,很难让人不浮想联翩。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 顺义判例的核心在于把案件归类到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交通肇事,因此才不需要路权的概念,而不是否定路权的概念,可以说当黑白二车竞速斗气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交法的范畴,就没有路权的概念,或者说二人均无路权。
: 另一方面,不适用于交法的原因是主观故意,这不是有关部门说了算的,也不仅仅是口供说了算的,是有斗气竞速追逐的事实为依据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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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都懂,自古以来都这样。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的所有概念都是人大、法院定义和解释的,你要么适应、要么自己掌握权力、要么被专政,这事古今中外都是这样。
: 不是你觉得有理的事就一定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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