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满口通行效率,路权的都是二愣子,迟早出大事
说到底就是法律高于人命还是人命高于法律
或者说,当一个人以死伤为代价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时,该维护谁的利益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司机越来越小心,越开越害怕,从来都是防御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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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bcc FROM 113.57.237.*
FROM 113.57.237.*
如果所有交通参与者都100%遵守交规就好了
问题就是有些人在很多情况下,不是避免,而是客观上促进了事故。事故的双方,一方是避免,另一方是促进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有路权,交规的设计原则都是尽量避免事故,如果可以避免事故,当然选择避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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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57.237.*
法律的社会职能就是引导各类社会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公民权利
对于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包括违反交通规则,但是对于机动车司机有惩罚的制度,而对非机动车呢?基本上99%的非机违章行为不会受惩罚,久而久之就出了车祸
【 在 newssmth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的路权概念就是各方妥协的最优解,楼主说的无非就是丛林法则的委婉表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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