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条例不一样,深圳只能说落后了。
【 在 notpighead (真的不是猪头)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向,对方车从第一车道往右变道到第二车道,我车从第三车道向左变道到第二车道,对方车的右前方剐蹭到我车左后方,对方不承认全责,报交警,交警查看后判同等责任,说让右是在无红绿灯路口让右侧来车,说同向变道让右是我捏造的规则,说大家都是虚线都可以变道。
: 我不同意,坚决去交警队处理,先是没有24小时核酸不让进,让在门外等,然后是领导外出处理事故去了,过程中我自己查,居然还真没有找到这条,遂放弃,领了同等责任。
: --
:
--
FROM 183.12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