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孙先生的名义与飞驰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并代替孙先生垫付定金2万元"
合同是孙先生与4S签订的,孙先生具有购买资格,为啥要判定合同无效?孙先生不准备履行购车合同,4S可以不退还定金的。
至于刘先生替孙先生垫付的定金2万元,属于刘先生与孙先生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4S店无关啊。
当然,具体要看购车合同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购车合同违背了相关法规。
【在 dooor916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借朋友的车牌买车?先看看这个案例!
: 北京新闻广播 2022-10-10 16:24 发表于北京
: 自己在京没有购车指标,可以借用别人的车牌买车吗?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了一起“借名买车”合同被判无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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