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倒一个儿童
骑的慢可能也躲不开,但孩子可能不会死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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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让这个指的是正常行走的,突然横向移动,超出正常人的预判和反映,骑得慢也躲不开啊,根本没办法避让了,不是不想,类似的,我想起来斑马线,那个行人走了一半,突然折回跟车撞了,好像行人都有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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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有点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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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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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造成另一个孩子死亡的概率有,但会低很多。小区里面孩子骑车,滑板车,平衡车确实很危险,造成他人死亡非常少见,但造成他人摔倒受伤的可是非常常见的,具体这件事,骑车的孩子可能没有什么明显的过错,但至少家长承担50%的责任,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
【 在 flyingsword @ [Auto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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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过来假设一种情况
: 一个10岁小孩在路中央突然转身奔跑
: 撞到背后一名骑自行车的5岁儿童
: 导致5岁儿童死亡
#发自zSMTH@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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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会介入,首先判断是不是案件,这个事件可以判断为意外(肯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是死因判定,这块会征求双方事主的意见,如果双方有异议可以要求法医进行尸检或者寻求第三方进行尸检,没有异议就可以让派出所开死亡证明。这件事不是案件不会通过检察院。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有个问题,这样小孩怎么火化?这种明显事故不经过公安机关开不出死亡证明
: 而如果报警的话,检察院和法院一定会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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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有过失致人死亡的吗,好像没有见过这种判例,我觉得比如修理工拆了刹车忘了装上去,这样的可以算是过失致人死亡。一般正常的交通行为,哪怕是酒驾毒驾也不会判过失致人死亡。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也可能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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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是交通事故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案不在道路上,不会定性为交通事故的,交警不会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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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了特定罪就不会用一般罪来判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一种特殊情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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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警觉得这个是交通事故,而且自己没有判断的能力的话会通知交警过来处理。比如两个成年人,在小区内一个骑电动车装死了另一个人,现场没有监控,或者通过监控确定不了谁的责任,到场的民警会通知交警来处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这么说也没问题,但交警却无权参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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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公共交通路段,一般不认为适用于交通法,但一般参照道路交通法来管理。对于小区内道理人员死伤的案件,一般也是以道交法来判。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这个小区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啊
: 如果符合过失致人死亡是可以以此罪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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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因为孩子根本不够年龄而不是孩子的自行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如果一个大人(侏儒)骑一个儿童自行车上路,难道因为儿童自行车就不适用于道交法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孩自行车就不属于交通运输工具
: 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 以上为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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