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倒一个儿童
小学生全责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教各位大神,这种责任判定怎么算,骑车也不快,小孩突然横向移动
: 潘家园一社区,一个小学生骑自行车在小区内撞到一个2岁孩子,目前被撞儿童抢救无效死亡。[upload=1][/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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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的,小区本来就是行人可以随意行走的
小区里不存在“行人乱穿马路”,“行人未走人行道”之类的说法
【 在 WeGo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宝意外跑动,肯定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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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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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不能骑,但骑车需要避让行人
小区内机动车需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需避让行人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小区有不能骑自行车的说法吗?要是没有的话,岂不是骑车也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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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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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案例是道路,本例是小区内,不一样的
小区内行人无条件享有最高通行权,除非能举证行人故意造成事故
本例说2岁小孩故意造成事故,我觉得不妥,因此我认为行人无责,非机全责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避让这个指的是正常行走的,突然横向移动,超出正常人的预判和反映,骑得慢也躲不开啊,根本没办法避让了,不是不想,类似的,我想起来斑马线,那个行人走了一半,突然折回跟车撞了,好像行人都有部分责任
: 所以我有点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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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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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法中,小区内人非事故,只要无法举证行人存在主观故意,都是判非机全责的
你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谈“正常行走”,不妨先想想你自己两岁时能否“正常行走”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有最高通行权的意思是人家正常走,你要避让,让行人先过,不能抢路,但你家过去了,你也得过啊,不能人家慢慢悠悠走,你一直在后面跟着啊,对吧,也不代表行人可以做出来超出正常人反应的举措,除非小区要求不让走自行车。
: 道路上,无灯斑马线,行人由最高通行权,那汽车让行人先走过去,在启动正常走,这时候,结果人家突然一个回头跑回去,撞你车侧面了,这种司机也没办法啊,毕竟车也要走啊,这种行为无法避让啊
: 但小区里不算道路,不适合交通法,也没说小孩不能骑车,所以就迷茫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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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双方互不赔偿对方?
【 在 Lao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纯属意外吧?没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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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双方都不满14周岁,就算一方故意装死另一方,也没有刑事责任啊
【 在 Lao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意外没有刑事责任,但还是有民事责任
: 赔多少钱都救不回来,这是最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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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经完成定责了?这效率真高
【 在 caesarll 的大作中提到: 】
: 保利花园四期潘家园 ,监控下:两大小孩疑似飙车,骑行未减速,老人未及时观察道路状况,正常走,忽然背面,并手丢开2岁小孩手(这个严重带小孩失职),此时大小孩骑行车辆路过,看见有小孩,故意绕个车弯远离 2岁小孩(有安全意识),小孩站着不动,但2岁小孩突然侧方加速想
: 艹鲆桓錾砦唬先说P谋蛔采希τ檬肿バ『⑼/身子,没抓到,小孩也没自身站稳,小孩头向 前倾 ,老人眼睁睁看着被大小孩自行车带下,侧翻,后脑碰水泥路上,抢救无效身亡。
: 责任划分各有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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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道路上的情况,我说的是小区里的情况
另外狗和人这样类比是不对的
【 在 weimx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小孩是完全无民事能力的话,
: 大人后面松手了,是不是和遛狗不牵绳一个道理,主体责任在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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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没这种规定,我家10岁的孩子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小区里行走的时候我几乎不会牵着他的手,难道我做错了?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规定的没有民事能力的小孩必须得牵着?你咋不说必须得抱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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