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责任?
【 在 johnbird (上局沪段T103/4)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执法中,小区内人非事故,只要无法举证行人存在主观故意,都是判非机全责的
: 你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谈“正常行走”,不妨先想想你自己两岁时能否“正常行走”
: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觉得有最高通行权的意思是人家正常走,你要避让,让行人先过,不能抢路,但你家过去了,你也得过啊,不能人家慢慢悠悠走,你一直在后面跟着啊,对吧,也不代表行人可以做出来超出正常人反应的举措,除非小区要求不让走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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