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个理赔的问题
今天骑电动车穿过没有红灯的人行横道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电动车基本报废,好在人没有大碍。摩特车没有跌倒,随即停在那里。交警过来后说是五五责任。对方摩特车看起来损伤很轻,保护发动机的架子有一点小的划痕,但是看样子用抹布一擦就能把划痕擦掉,转向灯有些破损。但是今天对方去保险公司修车,对方给开了近两万块钱单子,好些配件都要换新的。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就必须理赔么?
怎么确定就是我造成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定损和开单子修车,具有法律效益么?
我的说法是,我和交警当时已经对他摩托车拍摩托车照片和视频,不行就让对方上诉。
对方有保险,我这边没有保险。
被对方撞成那样,还要我陪对方那么多钱,觉得好憋屈
希望有经验的人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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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条例,在北京有实行的案例么?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非机动车不是全责,非机动车就不用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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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五五分责,我没有保险对方有保险
即使我住院,住院费的50%对方可以走保险,我这边还要自己出
对方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会没有顾及的增加费用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在不行就住院吧,北京近几年的案例,最终是机动车保险公司出全部。别管非机动车有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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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也是发蒙,交警让签事故认定书就签了
感觉五五有些亏了,对方属于机动车,我属于非机动车,我这边伤的很厉害,对方几乎毫发无损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签了认定书?反正报废了,拒签走责任鉴定
: 自己有伤请病假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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