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福建叉车扔车事主已被刑拘
刑拘没错,关键是前期被占车位时,法制缺失,受害者手足无策,才会出现这样的激励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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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6.129.*
占车位的屁事没有,车位被占的反而维权无门!这是什么狗屁law! 强烈要求,对于占用他人车位、乱停车堵车或者影响通行的,经过告知后仍任不挪车不纠正的,一律按照寻衅滋事、侵害他人财产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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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5.127.*
大马路上可以,老破小不行,车一般需要打几把弯才能出去,哪怕把手刹拉下去,我都不敢随便推别人车,万一撞了怎么办
【 在 nike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得以前有人教过,拿被子枕头垫着,用车慢慢推开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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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8.*
还是法律执行的问题,只重视实体的财产,不重视个人的自由。
诚然,把车弄到河里不对,但这是人家没办法的办法,因为停车人耽误了别人的自由,浪费了别人的时间。如果法律能够严惩这种干涉别人自由的人,甚至让他能得到比较高的赔偿,他还会把车给弄到河里吗?
【 在 WeGo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方通报男子叫叉车将轿车扔河里#: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已到案】11月20日,福建福州。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9日,福州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小区地库内的车辆被丢入河道。经查,报警人陈某根(男,35岁,福州人)于18日17时许,占用林某凯(男,47岁,四川人)地库车位。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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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RMX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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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105.3.*
故意占着我的车位的人,肆无忌惮侵害我的私有财产,没人管,而且也管不了。我用叉车把它扔河里——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然后就有人管了,这两者有本质区别吗?立法的人脑子里都是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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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53.5.*
因为立法者经常肆无忌惮地侵占别人的财产和权利,它怕被侵害方的反击。
而只允许所谓国家执法机构来管的话,它就有太多的办法逃脱惩罚甚至倒打一耙了。
【 在 boob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占着我的车位的人,肆无忌惮侵害我的私有财产,没人管,而且也管不了。我用叉车把它扔河里——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然后就有人管了,这两者有本质区别吗?立法的人脑子里都是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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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7.220.*
以身份证为标准符合宪法精神
【 在 Simu1ink (亖亩林垦)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身高作为标准毫无问题
:
: 【 在 wudz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从高过1.5米的儿童不可享受儿童票就可以看出立法那帮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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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83.*
以身份证为标准才符合宪法精神
【 在 Simu1ink (亖亩林垦)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身高作为标准毫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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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wudz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从高过1.5米的儿童不可享受儿童票就可以看出立法那帮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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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97.83.*
所以核心还是暴力行使权。以前的正当防卫法律,老百姓只有在快被恶棍干死的前后几秒钟才能反击,现在好一点也是有限。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正当防卫,我觉得财产受到侵害时也要有正当保护的权利才合理。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6
【 在 vote2016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立法者经常肆无忌惮地侵占别人的财产和权利,它怕被侵害方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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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只允许所谓国家执法机构来管的话,它就有太多的办法逃脱惩罚甚至倒打一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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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6.*
没错,面对违法行为,任何人和机构都有权阻止侵害才对,而不是坐等虚无缥缈的公权
介入。
【 在 boob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核心还是暴力行使权。以前的正当防卫法律,老百姓只有在快被恶棍干死的前后几秒钟才能反击,现在好一点也是有限。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正当防卫,我觉得财产受到侵害时也要有正当保护的权利才合理。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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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8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