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立牌收费,能否治理私家车位被占问题?
私家车位也是商业地产,立牌子明码标价,政府再出个登记备案政策让这种商业行为合法化,这事情就通了。
小区的私家车位可以给附近写字楼的工作人员提供正常的收费的停车服务,实现车位共享。
不想共享车位的,可以标高额停车价格,防止恶意占领。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合理,收费是商业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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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如果电话提醒挪车,立即配合执行的,不收费;拒不配合的,向其声明收费标准,这相当于合约的二次确认,法院没有理由不支持。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价格合理的,法院支持摊主;价格明显高于市价很多的,法院支持顾客只支付合理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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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或者滴滴可以成立一家平台公司,然后各家配合在自家车位安装摄像头,接入那家平台就行了。
【 在 zgqb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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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着车位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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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上立牌子,明码标价,停车前就能看到;劝离时二次确认,可否视为合同有效?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认合约在停车行为之后的,法院不予支持
: 你要在他停车前就书面告知这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收费标准,并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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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首先立牌子明码标价,然后电话二次确认,如果不接受价格,积极配合挪车就可以了,也不收取费用。这个种收费是针对恶意占车位,电话沟通拒不挪车的人的。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行,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收费标准
: 必须在消费行为前明确告知到本人,并得到本人口头或书面同意后才视为有效
: 只立个牌子让对方自己看,只能收取和市场价相符的停车费,否则容易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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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说,哪里不行?
私家车位,性质就是商业地产,能按月租给他人,所以按小时收租肯定也是行得通的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行呢。。
: 建议多学点法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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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显眼的位置立牌子,就是1次合约,停车之后,电话沟通,是二次确认。
还说什么“电话二次确认必须在停车之前”?这逻辑。。。。。。。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话二次确认必须在停车行为发生之前,已经停好车了再二次确认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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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百分比收啊,你到底懂不懂?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经营行为,也要交税费。一个月先收你几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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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运营资质就可以上街拉活啊
这不是很正常吗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对了,你有没有想过开着自己的私家车上大街上拉活?
: 车是我自己的凭什么不能揽客挣钱呢
: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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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自带租赁资质啊
就像房子出租,只要你有处置权,你就可以拿去出租,而不用额外申请一个什么资质才能出租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车位出租是不是也得取得资质呢
: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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