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立牌收费,能否治理私家车位被占问题?
可以,但价格要合理,不能超出当地平均水平太多
【 在 iidev9 (虾零)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家车位立牌收高额停车费,能否治理私家车位被占的问题?
: 只需花钱立牌,公示收费标准,安装摄像头取证就行。
: 挪车态度好的就不收费,态度不好的就走程序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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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13.*
显失公平的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比如你收费标准写每小时100元,对方不愿支付,上法院你肯定输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
: 私家车位对不速之客开高额费用有什么不合理吗?
: 我觉得法院不应该阻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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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FROM 180.153.219.*
对方拒绝付费,你如之奈何?上法院起诉对方?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也不收
: 只是在对方拒不配合挪车并且态度恶劣的时候,可以凭此治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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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53.219.*
价格合理的,法院支持摊主;价格明显高于市价很多的,法院支持顾客只支付合理市价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路边摊吃了摊主一个苹果,拒不付费,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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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53.219.*
确认合约在停车行为之后的,法院不予支持
你要在他停车前就书面告知这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收费标准,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你在停车场只贴一个告示没有得到对方的确认,是不能明显高于市场价收费的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如果电话提醒挪车,立即配合执行的,不收费;拒不配合的,向其声明收费标准,这相当于合约的二次确认,法院没有理由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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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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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对于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收费标准
必须在消费行为前明确告知到本人,并得到本人口头或书面同意后才视为有效
只立个牌子让对方自己看,只能收取和市场价相符的停车费,否则容易被认定为价格欺诈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位上立牌子,明码标价,停车前就能看到;劝离时二次确认,可否视为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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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FROM 180.153.219.*
电话二次确认必须在停车行为发生之前,已经停好车了再二次确认是无效的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首先立牌子明码标价,然后电话二次确认,如果不接受价格,积极配合挪车就可以了,也不收取费用。这个种收费是针对恶意占车位,电话沟通拒不挪车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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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53.219.*
我不是说了吗?大额消费需要在消费行为前口头或书面告知并得到对方口头或书面确认
你立个牌子让对方自己看,不属于口头或书面确认
而你在停车行为发生后才口头通知,不属于有效告知
我都反复说了好几次了你还在那问,你是不是理解能力特别差啊?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显眼的位置立牌子,就是1次合约,停车之后,电话沟通,是二次确认。
: 还说什么“电话二次确认必须在停车之前”?这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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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0.*
人家以为立了收费牌,就是公共停车位啊,只要付费谁都能停
楼主本意不就如此吗?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合同。他可以不占别人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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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0.*
这又无法改变停车即形成合约的事实啊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以为。
: 哪里有公共停车位的提示?
: 一小时一千元的公共停车位你去停?律师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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