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伪装得很无辜的,但被判了十年多
必须的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觉得, 当一个司机故意制造危险制造事故的时候, 路权概念就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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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7.152.116.*
不是说 “必须”
如果一个车在单道的时候 压住速度
在允许超车的地方 加速并住超车的车辆
有致他人于危险境地的意图
如果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当然要担责了
如果是恶意刹车 当然也要负责 -- 不过法规上要求后车留出足够的距离 这是后车的责任 所以这个事比较麻烦
如果只是压住别人 主观上也就是恶心别人 无法证明有致害的意图
所以 也不能因此就把前者判个几年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意思是后车故意制造危险事故,前车就必须得让?
: 还是前车只要刹车,让后车不爽了,就是前车挑衅制造危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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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7.152.116.*
你如果是律师 的确是可以这么辩论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意图?随机杀人算意图吗?
: 这个案子,后车主观意图自杀是远远比前车主观意图致人死地更明显。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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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3.56.31.*
无数的律师 都说自己的客户有精神问题.... 折腾呗 反正客户付钱 万一中了呢?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辩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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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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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7.152.116.*
律师嘛 经常是按小时收钱的 有机会多扯点 走走弯路 只要客户愿意 也行啊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律师是在害当事人,认罪认赔取得谅解,以求轻判才是正常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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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7.15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