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汽车伤人,只有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
请注意,仅“伤人”,不合并其他违法行为
【 在 Carlito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的请回1,
: 反对的请回2
: 如果赞同数≥反对数,@trilims,我送你10000积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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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请不要改变原文,不要引入别的因素
【 在 Carlito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题已经非常明确,没有歧义,请不要改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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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请注意,仅“撞伤”,不合并其它违法行为,也不适“撞死”
【 在 zszqzzzf 的大作中提到: 】
: 2
: 撞死人3年。这是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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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对于不支持 (仅)撞“伤”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论断的同学,请提供 判例、或者司法解释。
真诚求教。如所提供证据在我接下来的官司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时被法庭采纳并追究了司机刑事责任的,给予10000元人民币现金感谢。
【 在 Carlito 的大作中提到: 】
: 赞同的请回1,
: 反对的请回2
: 如果赞同数≥反对数,@trilims,我送你10000积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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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不要合并别的违法行为。
故意的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是意外,不是故意,所以开车还真的是高人一等,杀人最好别用刀,开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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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目前为止只有1个反对的,但他也说了是 撞死
【 在 Carlito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文在附图里,标题文字跟你说的原话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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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7.208.*
如果真有支持的证据,那我就能发起刑事自诉了,让把我爸撞成植物人的司机蹲监狱,以消我心头之恨啊。
不可以吗?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Carlit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法官吗,干嘛提这一段干扰大家对主帖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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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开枝散叶,不要附加别的内容。只按原文,否则延伸开来,伤人附加逃逸和恶意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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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请问一下,您是否认为:
汽车伤人的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即选项1
另外,在语义上,您是否认为 汽车伤人=汽车撞死人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汽车本质上能在私有财产、交通工具、伤人利器之间无缝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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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请问一下,您是否认为:
汽车伤人的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即选项1
另外,在语义上,您是否认为汽车伤人=汽车撞死人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Diavoli 的大作中提到: 】
: 汽车伤人,只要不逃逸,不是重伤,一般都没有刑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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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
请问一下,您是否认为:
汽车伤人的违法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即选项1
另外,在语义上,您是否认为汽车伤人=汽车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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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hokkaidoc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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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