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对方该看病看病,拿着单据找保险公司报销,不会有任何问题。如果要额外的误工费等,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就起诉。在此之前,你已经垫付了500医药费,基本就这样了。额外费用可给可不给,看你的心情。
【 在 wangyincnpe 的大作中提到: 】
: 1.晚上南礼士路进长安街,北向西转弯,绿灯,右转时碰倒自行车道的骑电动自行车的小哥(未及时刹车,又碾压过去,当时以为压死人了)
: 2.下车,查看,报警,叫救护车。
: 3.警察来了,判全责(询问过程得知对方自由职业,家电维修类),救护车来了,警察让跟着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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