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anK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质是法律太操蛋。
: 我买的车位是我的私人财产,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别人停在我车位上,是妥妥侵犯我私人财产,对于这种入侵行为我应该可以
: ...................
据说,国内法律的原则,是民众不能自己做主,即便是你的私产被侵犯,也得要公权力来为你伸张。公权力如果不作为你就只能忍..
所以以前才有被人正打着呢都不能还手,稍微还手过重都不能以正当防卫判决。好在现在正当防卫这一点上稍微进步了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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