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家不要随便违停啊
1.就本文来说,通知了,车主没处理
2.可以不通知,或者拖走后通知,很多干线上都有违停拖走的指示牌,好的地方一般拖走后会在地上放张纸提示,但这个纸要是被吹走了也没辙,而且这也不是必须的。
3.很多车在交管系统里留的联系电话不是车主或驾驶人的,联系不到
4.当然实际上以上这种一般是指道路(含人行道),小区车位警察基本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太会管,因为没有明确的文件说小区内交警也能管,碰到较真的去行政复议麻烦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有权任性,哪有交警拖走车不通知的?又不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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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仔细阅读下整条,再想想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不在现场就不需要通知,可以贴罚单,也可以直接拖走,拖走以后再通知也是可以的。甚至于我可以直接在路段上挂牌子违停拖走,请去xx地取车。
人在车里,但路段有黄牌字“禁止停车,立即驶离”的视同交警口头驱离,可以直接贴罚单,也可以拖走,当然人都在车里了,正常肯定让你自己开走…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告诉你公权力机关拖走公私单位车辆可以不通知?
: 按法律规定交警拖车需要通知本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以上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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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上放纸通知也是告知啊…
纸被吹走或收垃圾的收走那是另一回事,当然,一般都是会用胶水之类贴上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胡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只要承认这个就行。
: 告知是什么意思也抬杠么?告知不是公示,重点是知,联系不上当然活该,但本案是联系过手机的,这样发个短信,就可以看作完成告知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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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违法,但是是自诉件,民不告官不究。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不上啊
: 你不是说起诉吗
: 这个治安法无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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