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更新:请教专业人士:小孩骑车被撞,司机逃逸,定同等责任是否
骑行的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这是交通法有明确规定的。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交警这就是胡说八道,难道走路的才叫行人么,那坐轮椅的老人算啥
【 在 runneronroad ()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说人行横道机动车要礼让行人,但骑车就不属于行人了,没有礼让的义务。
: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也觉得是这个逻辑,我倾向于交警和稀泥,但是不能排除交警替人办事的可能。
: : 人行道上,只要有人,人的路权大于汽车的,“机动车人行道让行”,和是否是自行车没关系,和自行车及骑车人状态没关系,和老头乐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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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非机动车骑到斑马线上就更加是违法行为了。
十字路口你非机动车沿着非机动车道的方向正常骑行通过就可以,为什么要骑到边上的人行横道上影响行人?
【 在 allr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斑马线的交叉口算不算路口?走斑马线算不算横穿马路?真够扯淡的
【 在 blueboats 的大作中提到: 】
: 骑自行车本来就不能横穿马路啊。
: 要么到路口正常骑行过,要么找人形横道推行过。
: 行人在非人形横道处横穿机动车道都是违章的,更何况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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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程度的事故,如果对应路段没有摄像头很难取证证明司机高速。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前后矛盾了,都是各种推测…………
交警没有调查该司机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行为,不等于对方不存在各种违法行为,交警直接判同责,显然很草率。
但是逃逸二字,这个司机大概率解释不清楚,这也是为啥,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法律都不主张逃逸的原因。
【 在 blueboat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违法事实(减速),没有认定的情况下你得先默认没有,而不是默认有。不可能因为司机逃逸你就能把假定司机有各种违法行为,如果真这样,以后只要是逃逸你就可以说对方司机是酒驾、毒驾了……
: 另外,从事故结果来看,也更倾向于机动车的是慢速通过的。
: 首先:如果司机没有逃逸,双方又接受调解结果,交警根据调解情况认定同责肯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但是显然楼主不认定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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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举的这个判例的问题是机动车超速了。
现在是事故后果看,机动车大概率不会超速。
如果交警能够取证证明机动车有超速或者不减速的行为,你的说法才是对的,但是你不能在没办法取证的情况下假定机动车超速或者不减速。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关于人行道上的路权:交通法上我没查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路权明确的排序。
但是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另外,我查到相关的判例,和本案相似,最终结果是机动车主责,骑车人次责。原文如下:
2022年08月15日18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甘J5***6号“长安牌”小型轿车,沿东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骡马市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骑行自行车的潘某某相撞,致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王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驶是导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潘某某在此次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驾驶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 在 blueboats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这个事故中,机动车的路权是高于非机动车的。
: 非机动车有明确的违法行为,机动车没有明确的违法行为。
: 双方同责也没有条文支持,显然该交警在想当然的和稀泥,交警在偷换概念,交警将司机的违法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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