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法律为啥规定过人行道要推行?
道交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
【 在 Bruce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这个规定
: 德国法律都是讲路口要快速通过,行人,自行车,汽车都需要快速通过
: 自行车要走专门的自行车道骑行快速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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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08.118.*
都是
【 在 chylli (豆粉)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怕撞到行人还是怕突然窜出来撞到机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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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11.*
人行横道上都是行人
骑着走算非机动车
推着走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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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么规定没错。
但是和责任判罚挂钩就不对,机动车逃逸还判50%,交警是有多痛恨骑车的。
【 在 chyll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怕撞到行人还是怕突然窜出来撞到机动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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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
【 在 chyll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怕撞到行人还是怕突然窜出来撞到机动车上?
法律说人行道上就不该骑车,和非机动车道上不该开汽车是一回事,不要以为平时不罚的违法行为就自动变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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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15.196.*
德国法律有中文版么
咱们需要学习一下么?
【 在 Bruce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这个规定
: 德国法律都是讲路口要快速通过,行人,自行车,汽车都需要快速通过
: 自行车要走专门的自行车道骑行快速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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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1.144.19.*
横穿和过路口都分不清楚的就别掰扯交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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