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别被误导了,可以查询下北京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beijing.gov.cn/hudong/xinxiang/sthjj/sindex/bjah-index-dept!detail.action?originalId=AH23022010701
答复时间:2023-02-20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转让登记事项规定,机动车转让登记事项的办理机构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将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依据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符合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确认与本市新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当的机动车,方可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或者转入手续”。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新增(含外省市转入登记)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需满足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新增(含外省市转入登记)轻型汽油车在满足国六b排放标准的同时,颗粒物数量应符合6*10^11个/千米限值要求。转入本市的车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感谢您对本市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在 zhycircle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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