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事故各位怎么看: 北京一车主遇无接触事故被认定负全责
你说超速,咱俩就不说啥了,你说采取不当措施的话,那你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 在 mengg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全责有些过了,主责比较合适。
: 老太太滑倒的问题首先是自己超速,其次自己采取了不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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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很多,并不是人啊,
【 在 linxy 的大作中提到: 】
: 坐在铁皮里面,有安全保护,礼让没有铁皮保护的合法合规的行人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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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实实的在牛棚呆着劳改吧。别登陆了。
自行车超速或者不推,是另行处理,和本案无关。另外你说的推行,指的是斑马线吧,如果是自行车专用道,也得推行?头一次有你这样的说法。
【 在 kikiyo 的大作中提到: 】
: 特意登录上来说:交规规定,非机动车过马路应该下车推行,
: 我觉得应该对半责任,全责说明交警水平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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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较真,就是逃逸,听懂了吗,
【 在 ip0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较真,可以对老太太的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判定。超速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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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较真就是逃逸,听懂了吗,
【 在 lk5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啥不鉴定是不是机动车?为啥不鉴定电动车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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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稀泥了,较真的话是逃逸,
【 在 wangychf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案例来看,还真不一定,这个电动车太快了,超速,如果是非机动车走的机动车道,在路口不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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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有压迫感啊,具体的话美国的标准是1.5米,但这里的关键并不是距离的问题,你看那个车它是急停了,并不是说你要在别人马上靠近道理的时候你才停,好吧,这里面不是距离的问题,而是你应该提前听能理解吧,你是提前听,而不是说人家已经快要和你碰面了你再停。
【 在 f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玩意儿还真是没有标准,非机动车道跟前停住肯定不好,那多远停住了机动车无责呢,3米5米还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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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停,我觉得基本就无责,出于人道主义,估计会给个责任部分责任,
就是没有统一标准,你队法律的理解有误。法律只是一个大体的框架。
按你这说法提前停的提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东西就是说全看你这个有没有同理心,反过来说你去走路或骑自行车,对面来了一个左拐的车,你自己是什么感觉你自己晃晃不就知道了吗?法律本身是大家都是推己及人的,一个大家大部分人认可的,一个道德的底线条文化。那就是法律,法律又并不神奇,法律也不是说1+1=2这种数学而且就算。像数学那样,每个人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你看唯一一个对抗的ID不就是眼神不好吗,说八米。。。。。不知道怎么看出来八米的,八米是很远的。【 在 f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说这个案例,我想说的是得有明确的标准,否则这个案例这样,其他案例又是另外一个结果,不乱套了吗,全凭交警判断。就像你说的美国标准1.5米,我们也应该有一个标准,出警就拉尺子量,这才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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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不会存在,如果存在,那么很多老太太会干这事情,
【 在 f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有可能下次来个停在3米开外还被眼神不好手脚不好的老太太坑的情况,没发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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