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事故各位怎么看: 北京一车主遇无接触事故被认定负全责
都快把自行车道堵死了,你们有些人把这叫作让行?这判得好啊。
--
修改:truncin FROM 223.72.47.*
FROM 223.72.47.*
这不是过马路,请不要引用错误的条文,这是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
【 在 kikiyo 的大作中提到: 】
: 特意登录上来说:交规规定,非机动车过马路应该下车推行,
: 我觉得应该对半责任,全责说明交警水平差
--
FROM 223.72.47.*
就是啊,面对交警,居然先承认自己有点快。
【 在 xsg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眼界和思路都太宅,带不动
--
FROM 223.104.41.*
交法无此条,建议多加学习交法。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转弯让直行没毛病,但是电动车车速也挺快,可以申请鉴定,超25km/h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另外之前班上说的交法要求非机动车过路口要推行,是不是也该处罚一下担点责啊
--
FROM 223.72.47.*
请再多读读,搞明白那条和这有关吗?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贵版前一阵说有这条的可不少
--
FROM 223.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