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自己都公告这种备忘录不合适,已经解除了,还有啥可洗的……
【 在 vehicle9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院与特定企业合作催收
: 5月8日,青秀区法院网曾发布《“执行+智慧停车”——青秀区法院“查人找物”出新招》一文。目前,官网该文已被删除。文章称,8日上午,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机制,“是法企共推共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 文章称,该联动机制原计划“运用慧泊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青秀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结合青秀区法院执行快速响应机制,对相应车辆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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