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有没有办法判武汉那个压小孩的老师死刑
学校本来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结果被老师压死了,父母怎么能接受,学校里面事故,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吗,只有这个可以死刑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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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32.*
很多家长不在乎钱吧,只要肇事者一命抵一命
【 在 ppccbb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价赔偿。知道有个新兵第一天报道出意外牺牲了。训练场地路政施工给垫高了,搭天线直接碰着电线,就这样没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PFG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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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行了很远,小孩子太可怜了,作为老师,在学校里面开车压死学生,社会影响机器恶劣
【 在 command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主观故意
: 死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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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32.*
那最多7年,真的太轻了,不怕出来以后家长报仇吗
【 在 kingfor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能,就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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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32.*
但是交通肇事只判7年,确实太轻了,客观上造成了司机开车不认真,很多经济罪还要十几年呢
【 在 kingfor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拖行我更倾向于新手没经验,或者惊慌下踩油门了。
: 虽然说“撞伤不如撞死”这个说法流传的很广,但是我估计真到那个时刻,没有多少人
: 内心里明知要弄死人还是下狠手的, 社会上没这么多狠人, 更多的是杀只鸡都手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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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32.*
这个有二次碾压还拖行,肯定是故意的吧,开车就算压到个核桃都能感觉到,更何况压到人了,只判7年的结果就是压伤不如压死,压死了赔钱到位一次性解决,压瘫痪的跟你一辈子
【 在 ks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可能判死刑,交通肇事而已
: 前两天有个罪犯强奸自己大嫂,被判10年,出狱后又去杀大嫂,结果把见义勇为施救者给杀了,就这么发指了才判了个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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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32.*
正常来讲,发动之前要绕车一圈,这就构成主观过错了,另外校内人车分流,他在人行区域开车,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吧
【 在 YP86 的大作中提到: 】
: 启动车之前,肇事者肯定不知道附近有孩子,从动机上就根本不是故意杀人。
: 如果这种就能判死刑,那么其他更恶劣的犯罪行为怎么判?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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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人车分流的学校,把车开到人行区域,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在 kingfor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提问方式就是你想把肇事司机弄死,想办法给他找个罪名......
: 学校没有尽到监护人义务(孩子在学校时校方有监护责任), 最多最多玩忽职守, 很
: 有可能没有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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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我觉的应该这样啊,目前的交通肇事,判的太轻了,对生命一点尊重都没有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观过错是这么理解的?那就没有交通肇事罪,都是故意杀人罪了
: 按这个逻辑,正常来讲看到人是要停车让行的,你没停车,就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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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如果受害家庭不差钱,或者类似武汉小学生,其实对家庭资产和收入没有影响,但是情感寄托完全崩塌,一辈子走不出阴影的,这样的情况,很多人并不要什么赔偿,只要严惩肇事者,这种需求怎么满足?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惩恶是为了遏制恶行。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都没有主观恶意,结果是因为意外和巧合。加大刑罚对避免类似的意外,边际效益很低了。
: 所以意外发生之后,更多关注受害者家庭的困难怎么解决,用降低刑罚的可能性,让受害人家庭获得更多的赔偿解决更现实的问题。这个逻辑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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