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本中半个月前作为陪审员陪审了一个交通肇事罪案
职务行为,就把公司罚到死
【 在 ni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年4月份,北京五环外某处,被告开着大车(搅拌车)超速右转,撞到一个电动车,42岁男人带着自己10岁儿子,大人当场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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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怎么当上陪
陪审员的,我记得只有体制内的退休大妈才可以吧
【 在 ni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年4月份,北京五环外某处,被告开着大车(搅拌车)超速右转,撞到一个电动车,42岁男人带着自己10岁儿子,大人当场去世,小孩一条腿和生殖器没了。庭审中感觉这个被告一点敬畏之心没有,说他只是一个职务行为。看视频在右拐的道路旁边当时停着警车,感觉要不是要有警察,可能就直接跑了。 关键这个被告2010年在山东也撞死一人。这样最后法官跟我们商量只能判三年,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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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116.164.*
你这句话说的很对。
我们的法律不是维护公平,而是寻找整个社会的软柿子,使劲捏。
【 在 qianliex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朝的法律真的一言难尽,就是欺压底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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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过分了。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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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业的公司老板?
首先,老板是否是真实的实控人,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其次,你以为这种行业的人会像水木上的人(被圈养的最温顺的羊)那样在乎被判刑么?古代为什么要设计凌迟和灭九族这样的惩罚措施呢?
【 在 iidev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不能对他的职务所属公司进行严惩,比如罚公司钱或者对他老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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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死了,没一条腿还行,连那个都没了,以后完全没指望,活着社会负担还有可能变成坏人
当然死前一定要想办法弄死被告全家
【 在 oldgirl 的大作中提到: 】
: 太绝望了。相当于毁灭了2个,活着的那个小孩一辈子跟死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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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的公正,简直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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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撞死过一人了?天啦,这样的判决结果,这司机出来还会杀人
【 在 ni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年4月份,北京五环外某处,被告开着大车(搅拌车)超速右转,撞到一个电动车,42岁男人带着自己10岁儿子,大人当场去世,小孩一条腿和生殖器没了。庭审中感觉这个被告一点敬畏之心没有,说他只是一个职务行为。看视频在右拐的道路旁边当时停着警车,感觉要不是要有警察,可能就直接跑了。 关键这个被告2010年在山东也撞死一人。这样最后法官跟我们商量只能判三年,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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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有几个人实际了解大货司机的心理状况和生活工作条件?就跟外卖员类似,无非外卖员出事故死伤的基本是外卖员,而大货车出事故死伤的是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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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杀人就不算杀人了?
【 在 ni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年4月份,北京五环外某处,被告开着大车(搅拌车)超速右转,撞到一个电动车,42岁男人带着自己10岁儿子,大人当场去世,小孩一条腿和生殖器没了。庭审中感觉这个被告一点敬畏之心没有,说他只是一个职务行为。看视频在右拐的道路旁边当时停着警车,感觉要不是要有警察,可能就直接跑了。 关键这个被告2010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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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H-A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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