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扯交替通行前提条件的,连基本的看路牌能力都没有
任何事情都是有条件的,交替通行同样如此。如果车流较稀车速较快,则根本没有交替的必要。当然,本案交警通告认定黄车未交替通行并无不妥,属于正常范围,硬说车速不算慢不交替,是抬杠。即便不考虑交替原则,这种道路减少的情况也是看哪一方先到达减少处,哪一方优先通过,而不是看几十米前两道中谁的位置靠前。
最后,匝道的概念这里是主辅路的连接路,而黄蓝车所在的道路是主路上的两条路,中间是虚线,适用虚线并线的规则。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边那几块“交替通行”标志有没有设置前提条件,需不需要前提条件都看不懂吗?觉得自己加的戏比指示标志更权威是吧?
: 还有说蓝车到道路尽头再并线是鸡贼的,看不到匝道地面的直行箭头,到路尽头附近才有向左汇入的箭头吗?人家按指示标志行驶,到你们这成了鸡贼,你们科目一是怎么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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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24.64.17.*
FROM 124.64.17.*
怎么没有意义?法条为啥要说没有意义的废话?前方事故等车道不可用情况法律也有规定。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第一句话跟人总是要死的一样是一路没有意义的废话。说这个“交替通行”要前提条件,就跟说实线不能并线要前提条件一样。实线你正常开可以并吗?前面两车相撞把路堵住了,你左右都是实线,你可以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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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有警情通告,没有处理结果通告。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出通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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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指示标志是什么意思?你非要机械理解么?难道不是提示适用交替通行原则?如果另一条车道处于应该交替次序的车辆永远不来,你也等在哪儿执行交替么?而且我也说了,这个案例适用交替原则判断完全合理。只是说交替通行是有条件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法规定你要按交通指示标志驾驶,这里的“交替通行”是不是交通指示标志?你看到了这个指示标志,你打算怎么按它的指示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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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你这不还是车道不可用情况?这明明都有规定,自己学学不好么?
其实,你根本不用这么气急败坏啊,道交法规定,不管任何指示,路牌甚至,都在现场交警指挥优先级以下啊,如果有现场指挥,还拘泥什么无条件执行交规么?这是不是抬杠?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换个例子,直行车道可以直行要前提条件吗?前面事故车把唯一的直行车道堵死了,直行车道还可以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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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我只是告诉你没有什么事是无条件的,法理也是这样。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我举的例子你看不懂有点着急,大可不必觉得别人提个问题就是气急败坏。我不知道探讨一个问题,你怎么会觉得会有人气急败坏的,不是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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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道交法(及实施条例)本来就不能机械理解个别法条,而且即便所涉及的单一法条也写了前提条件。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另外我说的路牌上没有前提条件,是道交法没有给这个“交替通行”增加法律上的前提条件。就普通普通直行车道可以直行,但没有特别注明的话,也没有额外的法律意义上的前提条件。但是现实中,如果直行车道不满足直行的条件,比如被事故车堵死了,虽然法律没有添加限制条件,但它实际上也不能直行了。就普通指示标志规定这个路口必须交替通行,但是路上只有你一辆车,根本没有车可以交替也不需要交替,你当然就不用交替。
: 我在谈论法律上没有前提条件,你来一句什么事情都是要前提条件的,有一毛钱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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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