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吵了两天交替通行,突然有个疑问
对。这种情况如果无法确认谁先到达车道减少处,那就同责。
【 在 bri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假如要求交替通行的路口,两条路前后都空无一车,两辆车以60的速度同时到达路口,都没礼让,撞了,怎么定责?同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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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这两条路都是主路车道。
【 在 now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辅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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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右让左原则,是两车垂直错行原则,或者同时向一个车道并入,不适用前方车道减少情况。我有一个事故,是过路口红灯后车道减少,我是右侧,其实也不怪我,我见挤不动就不敢走了,也不敢再往右了,右边是实线,如果我压了线再被蹭,等于骑线违章状态发生事故,很不利。然后左侧皮卡蹭着我反光镜硬挤过去,被划了一长道,车门也凹进去了。视频交警说挺同责,对方不干,叫来交警来现场,我说我没动,交警说没证据,他说右让左而且我压线了,交警说你知道啥叫右让左么?这是过路口后车道减少,谁先进入谁优先通行。谁在前呢?这在没监控,没证据。只能同责。对方死活不同意,矫情了一个来小时,交警本来也在处理其他几个事故(正好都在这条路上的,几组人被带到前方一个宽敞的路口边),没在意,最后看机组人就他事儿多,就说,你这皮卡改装过吧?要不先罚你五百?秒怂……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交规说了啊,如果同时到,是右道让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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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不用查 你说的合并,根本就不存在这种规范说法,这叫前方车道减少。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就是车道合并的情况,两车不分先后是左车优先,你再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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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哪里写了让右了?不管前方车道减少(交规里的用语),还是你所说的合并,哪有让右的说法?你这么说的依据在哪里?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的路牌上就写着:车道合并,交替通行
: 你说不规范就不规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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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你说的完全错误,是右让左而不是左让右,基本规则都搞不清不知道是谁尴尬?这跟这个事故也没关系,难道你认为前方车道减少情况适用让左原则?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垂直方向、左右两侧同时向中间车道并线,都是左让右,基本信息都搞错,还打这么多字,看着怪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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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自己加上没有信号灯路口前提,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这里说得是这个事故是否有让右原则的事,你倒是说有没有啊?
右让左,这是由于左侧车辆行驶路径较长,如果右侧车辆不让左侧车辆向前行驶,则左侧车辆将在交叉口中间停留更长时间,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左让右,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两辆车在直接方向相交,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执行让右原则,就是所谓让“向右行驶”。这是由于国产车的驾驶位置在左侧,在驾驶员视野中,左列“靠近车主,遮挡视野大,右列”远离车主,遮挡视野小。因此,左车更容易检测到右车,这是一个视觉上的劣势,所以留下空间是合理的。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不回驾校重新学习一下?这样子挺让人担心在你车附近开车的司机的
: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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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