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申诉。
当年我处在一个减速让行标志的位置,车头突出一点,一辆自行车从我前面经过拐了一下,被他同向机动车刮倒。
交警开始判那辆机动车全责,后来询问队里事故科之后判了我全责。
这也是一个非接触全责的案例。
【 在 pingfan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A车,北向南正常行驶,B车停非机动车道上,当时正在打左转向起步准备并入机动车道,C骑电动车经过被B车突然打转向吓到,急刹车后扑倒在我车上,左脚被我右后轮轧了,交警判我主责,B次责。我认为完全是B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起步未尽观察义务,我完全正常行驶,应该无责,打算审诉,有必要吗?交警说事发地无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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