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自行车可以跟随机动车左转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不过什么是“机动车信号灯”可能有分歧
其实有时候左转要等很久,二次过街不一定慢,而且也更安全
【 在 buttered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特别是左转和直行共用一个红绿灯的情形,也能跟随机动车通行吗?
: 还是要推行,过2个人行横道?
: 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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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路口左转怎么也不能算横过,所以不适用第七十条
另外,是否可以和是否应该也是两回事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机动车过路口,需要推行,交警一直是这么执法
: 这句话,我叨咕了好几遍,你就是非常固执的听不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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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38条的情况下,可以左转
如果选择左转,不适用第70条
如果不选择左转而选择二次过街,适用第70条,要下车推行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执法是否有法可依?有没有法律规定?
: 为了弄清楚,汕头交警这样做的方式,是否有法律依照。为广大车主弄清楚“电动车过马路要处罚”的真相,头版君特地去查询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方是否有先例。
: 根据道交法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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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灯有道,非机动车左转也还是有点危险的
和对向右转车辆路线有交叉,而且右转车辆一般会重点关注他右边的人,而不是左转过来的人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转和直行同步的情况下,自行车不宜左转,这种情况自行车应该先直行过马路,再等绿灯接着直行过马路。有单独左转灯的大路口,自行车可以左转,但得很小心避开机动车,这种情况一般两边左转车同时左转,中间会有个通道供非机动车左转,不能跟随左转机动车左转,这样严重拖慢了左转机动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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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是整个第七十条的大前提,在这一前提下的都应当下车推行
如果有人行横道,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如果没有,就选个安全的地方推行过去
“直行通过”是说不要斜着或者画龙
【 在 north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70条是写通过路口的方式
: 有人行横道,走人行横道
: 更有强调,没人行横道时,是直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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