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宝马在本版某些人眼里肯定是不违法了
相关判例不支持冲撞并线车辆(即便对方违章)无责,怂恿他人以身试法是无耻行为。
【 在 Mars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侠撞上去,宝马就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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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交警指挥本身就说明这种路线是正当的需求。至于苛求他人绕路,第一,这属于超越法律苛求他人,第二这可能造成整体交通效率进一步下降,加剧拥堵。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这种情况我走过七年,
: 我要在路口A右转,然后下一路口B左转,但早高峰左转排队已经超过了AB二个路口的距离,而且A和B都是T口,所以右转过去怎么都得插队。
: 解决办法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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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过去找所谓队尾呗?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道的队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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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问,请自行搜索相关案例,所谓正常行驶车辆被判次责,同责,甚至被按碰瓷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都有。不要忽悠他人以身试法。
【 在 Mars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叫冲撞
: 在宝马并线的时候,正常行驶而已,宝马并线全责,没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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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是必须。还可以回去睡一觉等不堵了再走。毫无意义的废话。道交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所谓插队加塞,都有前方车辆的限定条件。此时,等候合适的并线时机,无可厚非。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用,三次右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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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你这么说只能代表你心虚。
【 在 Mars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前因后果被判碰瓷,你把案例链接发上来,让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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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自打耳光篡改自己的话,你要的是没有前因后果的案例。什么事故没有前因后果呢?我说的是如果冲撞到前车(即便对方存在违章并线情形),有被判次责,同责甚至按碰瓷追究刑责的案例,哪有说什么前提?你问凭什么,相关案例中的法律说理,自己去看生效判决书,没有斗气别车的前提即便加上,也有不被认定为无责的判例。我没有说顶楼图上车辆如果碰撞该怎么判,只是提示相关风险,说后车一定无责,一定没有任何担责风险,这没有依据。
PS,确保安全行驶,反而是没有前提的,是道交法明文规定。忽悠他人冲撞违章车辆,是让他人以身试法,这个观点毫无问题。
【 在 Mars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让你给碰瓷判例你又不给,也不知道谁心虚
: 这两个车前面没有斗气别车等等过节,只是互不相识的两个清白车,交警凭什么不盼宝马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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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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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
忽悠他人以身试法,自己看热闹的,还好意思谩骂其他的?呵呵,又怂又坏,没点自知之明么?
【 在 chenjy 的大作中提到: 】
: 鸡贼当然会希望别人都判碰瓷,这样方便自己肆无忌惮地加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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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这说明了你一没逻辑二没基本素质,加塞(即便是存在的情况)的错误违法,就是另一方实施错误和违法行为的理由么?有这样的逻辑么?为自己的违法错误行为找借口,是什么素质?你有没有信心是另一回事,你这么说做实了是蓄意冲撞,这已经不是交通事故范畴了(如果是法盲的话,请自行检索道交法所说的交通事故概念),是涉嫌刑责的行为,到底怎样低的底线才好意思显摆这个?
【 在 chenjy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给自己找挡箭牌,我不赞成撞,但是更不赞成加塞,而且如果我来撞我有信心能把现场制造成加塞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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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7.202.*
我又没有说过你标榜过自己素质,只是对如此没有底线低素质的还有脸谩骂感到费解。最后,请自行检索相关生效判决,判定存在故意冲撞,并不需要肇事者承认自己是故意的。我根本对你没有任何兴趣,只是澄清事实,避免你忽悠他人以身试法而已。你做得很好,请继续,千万不要误会。
【 在 chenj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从来没标榜自己有素质啊,不过我自认为比鸡贼素质高。另外我有信心的意思里包括了我在制造事故之后并不会像你这样傻到承认自己的故意的,难道你还能拿着我发的帖去让交警判我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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