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沪一男子电动车闯红灯被跑车撞飞,致数十万车损!交警判定电动车
你的这个建议看起来很无情很冷酷很无理取闹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在反对
不过仔细想想,就这么执行也无不可
正常行驶的道路本来就是对行人比较危险的地方,既然上路,就应该为自己负责
这种危险的地方其实很多
比如山里的景区,险要的地方能摔死人的不可胜数,总不可能因为有人跳下去过,景区就赔钱关门了
开车就要对自己的行车规范行车安全负责,而不应该去为别人的错误行为和违章行为买单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以后机动车看到有创红红的电动车,可以心安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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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首先可能电动车看到你了会避让,然后,即使不避让,你撞死电动车主,也是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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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你明显不是故意的
比如你骑车时需要从左边绕过这辆违停的车
这时左边来了一辆正常行驶的车,你为了避让,不得不向右,划到了停着的车
这种情况是应该违停的承担责任
但是你不能没事故意去破坏人家的车
对待闯红灯的车和路人也一样,不能加一脚油门撞过去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所以,违章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车,我可以弄个破自行车划过去不?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标 题: Re: 沪一男子电动车闯红灯被跑车撞飞,致数十万车损!交警判定电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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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处理时,没有证据表明驾驶员故意撞的,故意加重被撞者的损失,无过错方就不应该担责,这也是先进国家的普遍处理方式
开车时随时准备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这样首先交通效率降低,其次闯红灯行为屡禁不绝,长远来看就是错误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人家归谬的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开过去”,你觉得也无不可?这种放任事故的做法明确违反道交法关于确保安全避免事故的底线。错的不能再错了,还说啥自己行车规范?这不是搞笑么?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的这个建议看起来很无情很冷酷很无理取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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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确标准
比如一个行动不便老人,慢吞吞闯红灯
周围的车都停下来了,只有一辆车撞过去
那么他说不是故意的有点说不过去
大部分事故瞬间发生的,要判断故意的非常困难
所以基本上是闯红灯后果自负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不是故意的就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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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明明早就看到但不踩刹车算故意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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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判闯红灯的全责,并不表明通行权高于路人生命权
只是表明绿灯一方通行权高于红灯一方
你说的这个结论,只有非常极端的例子才能支持
比如,路人因突发疾病或者事故躺在路中间无法行动,这时车辆为了自己的通行权直接压过去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你最后的通行权的问题太有意思了,难道你认为司机的通行权比行人的生命权还高?
:
: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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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来说,我会踩刹车
但从法治角度来看,事故责任不在正常通行一方
也就是说,我不刹车也没责任(法理上,不是现实中),踩了刹车是对违章行为的妥协
为何闯红灯屡禁不止,就是一次次的妥协,驾驶员妥协,处理事故的交警也妥协,保险公司也妥协造成的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说吧,您开车突然发现前面有个人闯红灯,您需要踩刹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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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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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事故的责任在违章的一方,不在正常行驶一方
都是你这种捣糨糊思维,法治能伸张才怪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胡扯,没有尽力避免事故,是违反交规底线的最恶劣行为,没有之一……不管法理还是道德,不踩刹车才是最恶劣的违章与缺德行为。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从现实来说,我会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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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有避免事故的责任,这是一切其他交规的基础和底线
按照这种歪理,交通事故无责方就不存在了,毕竟99.9%的事故,理论上都是能提前避开的,司机的操作如果能更加合理,也都是能减小事故损失的
这种歪理就是和稀泥的理论基础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这个法理。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有避免事故的责任,这是一切其他交规的基础和底线。毫无底线的人才是非蠢即坏,破坏法治,你这种的还要加上倒打一耙。
: 之前正常行驶的也不能故意制造或者放任事故,这是毫无疑问的。存在善尽安全义务但因无法预知不及反应而不担责的情况,但这与上述原则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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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
你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正常行驶的车辆本来就没过错,过错在闯红灯的人
如果非要说车辆方有错要担责,你没法证明人家是故意的,只能说人家踩刹车不及时是错,这就回到那个歪理了,避免事故的责任推广到任何人,无责方就不存在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交规底线当成歪理的人才是秉持歪理邪说,破坏法治,践踏法律底线。
: 任何情况下都有避免事故的责任,逻辑上也得不出交通事故不可能有无责方。是否善尽安全义务,不是理论上的事儿,可能性的事儿,而是看实际依据,客观证据。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你空口胡说乱喷,既不是事实也根本改变不了法理,只是为了攻击抬杠,可笑。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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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认定的歪理,不是基本法理
“也可能存在其他过错”这种说辞就是莫须有,还不承认你是歪理?
按照你的歪理,开上帝视角,个个都是赛车手,任何一方其实都能通过更谨慎的驾驶、更良好的预判、更快速的反应和更合理的操作来避免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你做不到,你就有错,你就担责
还能有无责方?
“并非不可能无责”,你倒是举个正常一点,又挑不出毛病的例子?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法理,怎么会有矛盾?什么叫正常行驶?之前是正常行驶,就可以免之后可能的责?本帖场景下,正常行驶只是指绿灯通行是正常,也可能存在其他过错,而且我也说了,并非不可能无责。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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