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沪一男子电动车闯红灯被跑车撞飞,致数十万车损!交警判定电动车
不要再误导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骑车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看清楚了,这个10%可以交强险,可以商业险,也可以保额外由机动车一方自行承担。你总是执着于传递错误信息,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的,交强险无责赔付比例上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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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家归谬的是“不采取任何措施开过去”,你觉得也无不可?这种放任事故的做法明确违反道交法关于确保安全避免事故的底线。错的不能再错了,还说啥自己行车规范?这不是搞笑么?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这个建议看起来很无情很冷酷很无理取闹
: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在反对
: 不过仔细想想,就这么执行也无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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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实上,没有摄像头,或者嫌麻烦,这种划都没办法追究,甚至等发现,都根本不知道啥时候的事儿了。更有甚者,有一次,即便当面,非机跑到机动车道蹭了我的车,我追过去理论,人家也不理,这有啥办法……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所以,违章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车,我可以弄个破自行车划过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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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看过错(违章行为)跟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
面对闯红灯的非机行人,不是只要不踩油门送一程,就不会有其他过错。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是你明显不是故意的
: 比如你骑车时需要从左边绕过这辆违停的车
: 这时左边来了一辆正常行驶的车,你为了避让,不得不向右,划到了停着的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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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弱势不是因为所谓弱势有理,而是能力不同,因而对安全的责任不同。比如行人即便是博尔特的速度撞机动车,机动车也基本无伤分毫……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和你看法不同,我觉得是执政阶层屁股慢慢正了,再也不是谁弱谁有理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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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124.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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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很可能不是单一方面责任,而且能力强的责任重,不是没有道理。就算你觉得没有道理,也不是裁决的准绳,法律才是。
【 在 kkkk3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做危险的事情却要别人担责,哪里有这种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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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也就是没有所谓存在行人非机闯红灯情形的,行人非机全责的法规条文和法律说理。都是看过错行为以及其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确实没变,一直是闯红灯的一方全责
: 但以前照顾弱势群体,一般都会给机动车定责,现在不照顾了而已
: 照顾是情分,不照顾是本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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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找补了,你回应的对象是:闯红灯两轮电动车被撞死小汽车无责…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上海是这样的意思是针对本案,本案机动车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事故了
: 所以机动车无责
: 并不针对所有情况,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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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着眼睛瞎扯,别以为别人没出过国,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顺畅通行,但路口往往都有限速减速标识,交规也严格保护行人非机,从没听说过行人闯红灯就可以撞这类反人类言论。相反,多次见到,仅仅有行人张望,机动车老远就停下礼让,甚至都不是斑马线的地方。
【 在 Bomboner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全世界都是这样 只有严格执法 交通秩序才会变好 交通事故才会减少,如果你在国外开过车的话(印度除外)就会发现 绿灯亮起后所有司机都是大脚油门加速通过的 行人就算违章也都是在机动车通过完毕才敢闯红灯的,
: 相反 像你这样的捣糨糊思路 才造成国内现在的一锅粥交通现状 违章行人的想法都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 结果导致交通混乱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远超其他国家,
: 也就是说 你这样的想法才是在引导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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