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坚持故意撞车的负全责,不论此前交通法范畴内的是非
这个逻辑是没错,故意撞车确实应该全责。
但是这个事,很难划分,几个问题:
1,很难判断是否故意,因为故意毁坏财务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和侵权判断的标准不一样。刑法要求排除合理怀疑,你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2,而无法适用刑法调整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只能按照民事规则来调整。即通过判断侵权责任中双方的过错,最后还是要回到交通法基本规则上来。
最后结果还是看交规行事。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发之前,有路权的一方可以合理假设对方一定会让你, 比如看到岔路一辆车冲过来,你可以假定他会停住让行,旁边车道打灯了,你也可以假设他再看后视镜看你的反应,
: 甚至他已经挤过来一半了,你作出防御动作准备从他旁边绕过去,也可以假设他会按照交规让你。
: 但如果违章一方已经出现在那里, 你也不存在反应不及的问题, 却还是故意撞上去,就应该负责,而且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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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说的问题,刑法上的定罪要求排除合理怀疑。
交通事故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的证明故意, 从来不需要提取你脑电图的log,都是看行为的。
: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莫不如此。
: 法律上规定的“一般人”只可能在故意的情况下才能干出来这事儿, 你干了,那就认定你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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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刑事审判规则,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我以为他最后那下不会加进来;我慌了;我以为我最后踩的油门”
2 按民事,只能按交规。
这种事,除非后车是惯犯,或者嚣张的承认我就找个人修车,很难判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本以为正常人看完这个视频都能看出故意, 也都会反对故意撞车。
: 但是看本版一边倒喊撞的好,并且警察应该已经判完加塞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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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合理怀疑
为啥要去做精神鉴定?因为这是合理怀疑
如果他是个精神病,发作了,真的就不犯罪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需要可执行啊
: 你说故意杀人都是怎么判的? 都是凶手承认自己故意吗? 如果凶手说我虽然砍了他100刀, 刀刀招呼要害,把他砍成了肉酱,但我就不承认是故意的,你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叛吧。
: 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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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确实是可能涉及到故意损坏财物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人身伤害犯罪的范畴
但是难得是认定刑事犯罪的标准
认定刑事犯罪是非常严肃的事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代法治的一个原则就是只处罚行为,而不是通过推测意图再来处罚行为,如果这个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就按照法律来处罚,如果是合法的就不用承担责任。而不是说虽然你的行为是合法的,但你的意图是恶意的,所有你合法的行为也会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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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精神病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说很多次了
: 法律认定故意不是看口供也不是提取你脑电图日志,是看法律“一般人”的做法。 一般人这么干肯定是故意, 不故意干不出来, 那你干了就是故意。
: 比如你对着别人要害捅了10刀,然后说我不是故意的, 你照样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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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没法认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除非有前科,有口供,有前因后果
比如证据证明宝马车左前灯坏了,并且口供说我想找人修个灯
【 在 vwvwvw 的大作中提到: 】
: 加塞的时候,布加迪和宝马都停了一下
: 正常直行的司机都会合理的判断对方应该让的
: 所以宝马继续加油门行驶没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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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我只是学习不好的法学从业者
我理解你的思路,但是你这个思路是理想化的,不现实的,并没有现实意义
你这种,可以做考题,因为考题的条件都是我说了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无需取证,属于条件。
但是,现实中的问题往往更复杂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en.
: 虽然细节方面,观点不同,但这么聊很愉快,且让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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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也不只是道交法,但是定责还是要靠道交法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2是错的,大量交通事故案由的民事案例,都援引了民法典。不是只能道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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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上的故意损坏财物百分之九十都会够起点的
所以这也是为啥交通事故认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很低,因为这事很严肃
这也不是升级的原则,是交通法调整的事故都是过失行为。故意行为不是交通法调整的范畴。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一但认定后, 除了刑事责任,也会反推到交通法的判决上, 交通上会认定故意的全责。
: 这好像是个什么什么升级原则。
: 另外, 故意损毁财务,是不是刑事,要看金额。 这个案子肯定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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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annister FROM 111.1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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