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始终坚持故意撞车的负全责,不论此前交通法范畴内的是非
法律,法理,不依赖你的任意剪裁曲解,任何时候确保安全行驶,尽力避免事故,这明确也是法律要求,且是其他交规的前提。所以,履行确保完全的义务,并不是向不法让步,你稍微有点基本法律知识再来胡扯什么是非不行么?
【 在 timeleap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可能他违章我还必须让他,有点是非观念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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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保安全行驶,也是明确的违章行为。因此,如果认定了,承担责任无可厚非。
【 在 bye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还在看回复,我是想和你理性探讨一下这问题。
: 抛开判定“故意”的困难不提,我们就讨论能够判定是故意的情况。
: 违章不对,但是故意撞上去更不对,所以应该罚故意撞的。这是你观点的核心理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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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安全比起来,路权p都不是。这不是我说的,是法学专家。
【 在 usstqcy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当捍卫路权,付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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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及时制动已经善了安全义务,高速情况,变紧急换车道,非常危险,不这么做无可厚非。
【 在 cainaona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又想了想,你的逻辑有问题的。有时候故意撞车,是因为不撞损失更大,这时候不能判全责。比如我有刹车不变道但是会撞到,和刹车变道不会撞到但是会害死其他人两个选择,我选择了刹车不变道,那算不算故意撞车?但是可能是前车全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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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故意前提下,判决分担责任的案例比比皆是。有责和全责是两回事。
【 在 mingjch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中国,司法要求疑罪从无,无法认定后车故意撞的那就是加塞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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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没有认定恶意,故意,就一定无责。不管你喜不喜欢,这是一个客观事实。靠你的跳脚谩骂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
【 在 xi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反应过来是不是就是恶意撞车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Nokia 8800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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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如果法庭判BMW已经善尽安全义务,自然可以认定无责啊。这跟法理丝毫也不冲突。
【 在 xi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lz判的bmw全责
: 发自「今日水木 on Nokia 8800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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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安全相比,所谓路权算个p。
【 在 bernsh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权都不管不顾了? 其他的权利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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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案例多的是。
【 在 Lookers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前边的乱加塞,会有后边的撞车?
: 因果关系都搞不懂,就别大放厥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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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确保安全,尽力避免事故,这不是让。这是一切交规的前提,同样适用于车与车之间。认为确保安全是吃亏,是偏袒这么违法者,这是没有法律常识。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没错,汽车跟人之间就是这么判的,因为人命最大,行人无论是否违法,汽车都有避让的义务
: 但是汽车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很少存在人身伤害,所以没必要这么费力去判断,也没必要偏袒违法者,所以规则简单明了,都是钱的事,保险c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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