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 第二节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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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看社会地位执法!这才是戾气根源。
如果能严格执行交通法,就没刑法什么事了。
都是啊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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