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新交规:排队加塞扣3分!不仅仅是鸡贼这么简单了
这不是谁的意思的问题。我是说你贴的内容,车辆前后位置关系,只能这么理解。是法条的意思。
如果说我的意思,即便不同车道也构成前后位置关系,我也没有异议,只是认为不必须到队尾才算是不穿插前车。因为队尾与不同车道间车辆位置前后关系,不是一个概念。
【 在 jimcle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意思是,你首先在排队,然后发现排队过长,离开队伍再从前面插入才叫插队。
: 如果你从头到尾就没有排过队,直接从最前面插入,就不叫插队了?
:
--
FROM 219.237.202.*
可笑,不知道去查查疫情的后两年,各地非税收入增幅么?长实线仅仅是说魔都寨都么?
什么叫抵触交规管理?要求交通执法依据法条规定,就是抵触么?只有为任性执法叫好才是不抵触?你这逻辑太强大了……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迪庆总是用最阴暗的思想去推测一切政策
: 魔都寨都的交规最严,是为了那点可怜的罚没款?简直笑死。去看看前段时间公布的罚没收入比吧,魔都是全国最低,小于1.5%
: 迪庆也就天天盯着自己口袋里那点罚单的格局了
: ...................
--
FROM 219.237.202.*
违反法条执法,这难道不是最没素质?再次说明,道交法四十五条,道交法实施条例五十四条,都不是什么新规定,都不是什么上海才有的规定。这个规定,全国通行,只有任性执法才是特色。
【 在 poorworl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已经执行好几年了
: 看看下面的回帖,很多上海的朋友,明显已经适应了这条规定
: 所以再次证明,所谓素质高,其实不是天生的,是需要管理和约束,长期坚持,最后才形成习惯的。
: ...................
--
FROM 219.237.202.*
不是出台,是民怨沸腾,官媒惊诧,叫停了……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那个出台过闯黄灯罚六分的吧
--
FROM 219.237.202.*
再想想,到前面调头也会耗费其他人的时间,那些人的时间和邻道的人的时间谁更宝贵些?
【 在 wayne28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如此。
: 不过现实中,太多的人会选择走近道。
: 总觉得自己的时间更宝贵一些。
: ...................
--
FROM 219.237.202.*
叫停的是一些地方的执行,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规文件有明确处罚所谓闯黄灯内容,所谓执行的处罚,也是跟闯红灯罪名一样。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奇怪啊,那个文件从酝酿起草讨论出来,就没一个正常人吗
--
FROM 219.237.202.*
可以这么认为。
但我是说,第一,逻辑上,不是在排队车道并入,就一定是穿插前方车辆,算是加塞或者插队。第二,细究相关法条表述,车辆间前后位置关系,只能是指同一车道。
【 在 jimcle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认为不同车道也有前后关系,不管是哪个车道,只要前方在排队,你从其他车道变道进入,就是插队。
: 理论上只要做到实时观察下一个路口需要走的车道,一旦发现有拥堵迹象就提前变道排队就可以避免插队。
: 实际上司机走神未能第一时间排队的情况偶尔也会出现,应该第一时间减速打灯并入,这种也叫插队,但是一般会有司机让,属于非故意插队。
: ...................
--
FROM 219.237.202.*
这根本不是加塞范畴,属于前方车道减少(两条车道因公交车道的存在,事实上减少为一个车道),拥堵时应交替通行。
这种情况的另一个问题是,要出主路,一般是要过了公交车道才能并到最右侧,最右侧可能是进入主路车辆已经很拥堵的情况,这时候虚线并线第一不属于插队加塞,第二如果任意泛化所谓不能影响并入车道车辆,那么谁也别出去了,在环路上当驴转圈吧……
【 在 dxzsy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加塞啊关键。举几个例子:
: 高峰时段,你三环辅路上三环主路,显然刚进去在第三车道,你必须向左并线汇入第二车道,因为前面就是公交车道。此时第二车道一定是严重拥挤的,请问这是否属于加塞?
: 你从京承高速北向南上五环,在右侧过渡车道,你必须向左并线进入第三车道,假设第三车道在严重拥堵,这是否属于加塞?
: ...................
--
FROM 219.237.202.*
公知的段子而已,所以现在公知哀叹几十年的启蒙失败了,然后又收获一波全网群嘲……当然,本版不一样,奇葩多,是启蒙成功的标志……
【 在 fam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记得十多年前说日本人老实排队的时候,大家心里怎么想不知道,表面上至少还是肯定的。一旦真的规则到自己头上,那就完全不一样了,管天管地请不要管老子。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LT-AL00」
--
FROM 219.237.202.*
三环有个别路段是四车道,而且公交车道在第三车道,最右侧是刚进主路的车道。这个先说明下。
你说的情况也跟我说的出入主路情形没关系。我说的是入主路的情形应交替通行,出主路的情形不宜泛化所谓“影响”。
你说的情形,确实存在,这不是标准的一个车道内的后车,借临道超车么?如果把加塞限定到这种同一车道前后车关系的情形,不是有人会骂么?当然我觉得这种并到邻道再并回,认定加塞,要有客观标准,如:多长距离内并回才算加塞,否则,无法执行啊,如果并到邻道开了一小时,开了十几公里再并回,算加塞么?
【 在 dxzs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环,公交车道在第三车道;公交车道一段结束时立刻到第三车道,前面再次公交车道时再汇入第二车道,这不叫加塞?应该交替通行?
:
--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