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既然加塞车在网友眼中极其恶心,同时怼加塞车完全不用担责
不慎落水的人不少,边上看的肯定多于下水救的。
街上打架的不少,躲开的肯定多于上去拉架的
街上小偷不少,看见了不言语的肯定多于出手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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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sfd5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看来事件中的宝马车是个大冤种了,网友拼命支持,现实里谁也不学他。
: 这种人工作生活中估计很容易被人当枪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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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2.77.*
追加一条,我怼过一辆加塞的车,加着油给推出去好几米。我车只蹭掉一点漆,私了的,我要了1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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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2.77.*
你开着100万的车正常行驶,别人开着1万块钱的面包车强行加你塞,你不被恶心到避让的话,对方车撞到你,出对方保险修你车花20万,然后你车卖二手贬值20万,这贬值费用不会有任何赔偿的,并且你还被搞的心情不好,还浪费了时间修车,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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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1.196.*
你们这全是从经济角度算的,当初评论布加迪事件可算是从规则和道德的角度啊。
如果算经济帐,宝马车也是吃大亏,还让对面布加迪白白损失了大几百万,怎么说都不应该这么做,做了就是二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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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hokkaid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开着100万的车正常行驶,别人开着1万块钱的面包车强行加你塞,你不被恶心到避让的话,对方车撞到你,出对方保险修你车花20万,然后你车卖二手贬值20万,这贬值费用不会有任何赔偿的,并且你还被搞的心情不好,还浪费了时间修车,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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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06.50.*
不是一回事,一个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个是都不肯吃亏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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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ijiuchuib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慎落水的人不少,边上看的肯定多于下水救的。
: 街上打架的不少,躲开的肯定多于上去拉架的
: 街上小偷不少,看见了不言语的肯定多于出手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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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06.50.*
就是非豪车愿意主动怼的人也少
大家都是打工的
即便对方全责
自己也几天不能用车,可能还要请假处理流程
敢怼的要么时间自由,要么忍无可忍了,要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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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0.232.*
所以看热闹不嫌事大,哈哈
再心疼宝马车主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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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liduo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非豪车愿意主动怼的人也少
: 大家都是打工的
: 即便对方全责
: 自己也几天不能用车,可能还要请假处理流程
: 敢怼的要么时间自由,要么忍无可忍了,要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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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06.50.*
有空位打灯慢加塞可以接受,但强行加塞非常恶心,有200万三者还是以为我不敢撞?
【 在 sfd5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为何路上豪车,哪怕是普通车被怼的现象很少?是后车太肉怼不着吗?
: 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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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113.63.*
我怼他干嘛,反手一个举报不好吗?
【 在 sfd5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为何路上豪车,哪怕是普通车被怼的现象很少?是后车太肉怼不着吗?
: 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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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67.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这是法律设立的根本目的, 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
仔细看看你自己的说法,“路上很多事故”符合上面的根本原则? 车撞坏了再修好可不是等同于“保障合法权益”,车辆折损,时间成本(包括因为事故造成拥堵的他人的时间成本)。
法律指定不是简单“公平公正”就可以了,都是有明确目的的,实际上目前大家对于插队,鸡贼的处理方式整体上是达到了最终目的的:
少数鸡贼并未对通行效率产生影响,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全责,以确保其他道路参与者合法权益,同时警告违法者。
不鼓励恣意扩大/利用法律给与的合法权益主动制造事故,违背了提高通行效率的初衷。
如果某个地方路况设计不合理,造成鸡贼极多(比如杜家坎),那是城市规划\道路建设\红绿灯时间等其他问题造成的,想办法处理相应问题即可。
【 在 sfd5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跟我不是一回事哦
: 每个人哪怕最多一次,路上应该也有很多事故吧?
: 现实是开一个月碰不上一两个这种愣头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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