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单警官再现,强行七三开
和稀泥的成本最终会转化到买保险的所有人身上
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 在 maomaogo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三分责任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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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实际操作中,死人了,很少判“无责方”真无责的。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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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拿着放大镜找受害者(这里驾驶员是受害者)的过错,对真正的违法者视而不见
法制就是这么被搞坏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依法行事怎么是和稀泥?无责也要赔10%,这是法律明示,更何况,人家交警认为是次责。也没有法律说一方违章,另一方未违章,就违章者全责,更何况未确认完全行驶,通过路口未减速等,本身也可以被认定违章。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和稀泥的成本最终会转化到买保险的所有人身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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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司法现状,百般回护,各种找理由
你的脑回路就是不讲道理不讲正义
只站在强权一边
法律只是你们和稀泥维稳的借口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入为主,屁股决定脑袋,才会搞坏法律。明知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如此,还叫嚣别人违章,撞死白撞的这么多,这说明什么?你呀,跟某些人一样,喜欢帮倒忙。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拿着放大镜找受害者(这里驾驶员是受害者)的过错,对真正的违法者视而不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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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到了和稀泥交警的心理
可以理解他对现实的妥协
但是不能安然接受,提倡这种做法
【 在 maomaog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比如你是基层jc你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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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受害者家属赖上你(1.确实很穷活不下去,道德绑架你。或者 2.有势力,有后台蛮不讲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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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合不合理你去看看相关视频下面的评论啊
广大守法群众,守法司机的声音你假装听不见看不见
只会挥舞所谓法律大棒拿放大镜挑受害者错误
你站在哪一边,真的没有点自知之明吗?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不合理是你说了算么?道理,正义,是你来定义么?你认为法律不合理可以合法推动修法,而不是忽悠,要求突破法治底线。除非你认为需要革命,你发动革命也可以。我这叫站在强权一方么?有哪个强权承认你革命的权利?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司法现状,百般回护,各种找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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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法律是死的,司法实践也有很多不合理的
什么人会拿着机械的法律规定和所谓实践当最高指示
心中无正义,只有维护秩序的人才会如此
撞死白撞这4个字是你自己说出来的,目的是极端化对方观点,也就是歪曲对方观点,属于自己树靶子自己打
广大守法群众和规范驾驶的司机,不过是想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不对,应该说只是维护自己“不受违法者以法律名义侵害自己利益”的权益
在你眼里就只是发泄情绪,合着别人的利益都不重要,按照你的理解去执行法律和政策最重要是吧
只能说你这种三观的人,掌握越大的权力,造成的危害就越大。。。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民只是一个群体,沉默的是大多数。一般有激烈反对意见的人更倾向表达,这中表象不代表最后民意一该如此。现实中,我也没见过几个说认同撞死白撞的,网上却声量惊人。不加分析说什么民意,没有意义。依法行事,又说什么法律是挡箭牌,是大棒啥的,明显毫无建设性。我只知道法律规定是什么,司法实践惯例是什么,这是客观事实,比起情绪发泄,更有意义的多。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合不合理你去看看相关视频下面的评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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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这句话真的显示出你的三观
你认为,判决就一定是秉公的,合理的,正确的
怪不得你听不得一点质疑的声音,认为那些声音都是有法不依者的不合理情绪在发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有案例判全责是秉公,有案例判主责,也是秉公。关键看个案事实。
: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 : 没有立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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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只要你稍微接触一下司法实践,就知道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很大程度是被执行人所左右的
你拿着放大镜找受害者的过错,这是以事实为依据
你对违法者的重大过错轻轻带过,也是以事实为依据
单警官侃侃而谈,把责任摊派给大车司机的视频,现在在网上都很容易搜到
你敢说他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用法律苛求守法者,实质维护了违法者的利益,只是为了维稳或者因为其他见不得人的原因
法律就是被你们这种人用坏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在说法律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有什么疑问?脱离法律,以自以为的所谓正义来强加的另有他人。
: 不管顶楼这个还是其他事故,都是以存在过失行为,以及过失行为与事故的关联,来认定责任。什么是没有依法?没有秉公?是看认定结果么?个案千差万别,看似不同的认定结果,往往反映相同的法理逻辑。
: 【 在 dgfu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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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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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说的冠冕堂皇,你是真的没有和交警,法院这些部门打过交道,要么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司法实践中,根本不存在什么“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存在绝对客观的事实
大量的疑难杂案,各种和稀泥的判决都表明,绝对的客观判罚根本不存在。同样一个案子,给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来判,可以给出完全不同的判决,而且判决书都可以写得符合法律和事实。
通过双重标准,主观臆测等手段,执法者很容易就可以偏向任意一边
比如你在给本案中皮卡车一方挑毛病时,就是主观臆测。
你说的,皮卡方过路口不减速就是你通过想象栽赃给人家的。
你这种人,一边栽赃陷害,一边满口事实法律,真是无耻之极
法律是死的,也是活的。但是好的法律执行一定是维护守法者利益的,坏的法律执行才会对好人吹毛求疵,对坏人百般纵容。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没有过失,以及过失与时候的关联,这是个以事实为基础的问题。事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是个客观事实,什么挖空心思是主观情绪。存在,挖空心思与否又有什么影响?不存在,怎么挖空心思也不是关键,这是捏造。
: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 撞死不白撞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条,里面全责不白撞的是非机动车和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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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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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04.*
本帖讨论的就是机动车相撞事故,包括单警官的案子,都是机动车相撞
你为了搅浑水胡扯无责赔10%,是混淆了机动车撞人事故
现在被打脸piapia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看讨论的啥么?有人说实际操作中,人死事故怎样,然后他说和稀泥,根本没有说什么俩机动车相撞的前提。我说的也是法律明示,无责赔10%,这也没有啥歧义可能,法律明示的范围,那就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事故有这个规定。我默认大家都知道这条,没有说的那么全。所以我郑重道歉,这是我考虑不周,本版有法盲存在是应该考虑到的情形,责任完全在我……
: 【 在 semilog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讲讲你依的是哪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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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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