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辣椒水喷外卖小哥的司机被抓
这个是妥妥寻衅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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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5.202.*
要说故意伤害,程度很浅,轻微伤都说不上。没事找事,没事逞能,归入寻衅滋事没有问题啊。那种批评一下人,就算寻衅滋事,才叫口袋。
公共场合,非必要使用辣椒水,不抓肯定不行,不然帝都就会到处都是辣椒水大战了。
【 在 far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这都不算,那寻衅滋事真是口袋罪了,需要的时候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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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5.200.*
这个算情节恶劣了,公共场合,本身就是情节恶劣的充分条件。
【 在 xianrenb 的大作中提到: 】
: 寻衅滋事本来就有行政处罚和刑事罪两种,刑事罪基本都要带个情节恶劣,这个案子看起来不是恶意或者多次,够不到刑责吧。
: 口袋罪有其必要性,讲明白有时候不合适。最近的穿戴伤害民族感情就是一例,本来就是用寻衅滋事处理穿侵华日军装扮的人,有人提出不满意。现在详细规定了,一帮人还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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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5.200.*
很难,过几天复核都没有啥了。这个行拘处理偏轻的,但也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肯定构成轻微伤,我有同事也拿辣椒水喷过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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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