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余辜这个词不太合适。
【 在 charles263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说下我的观点,宝马主责死有余辜,出租车次责不是无责!
: 1. 57岁的出租车司机能不知道限速规则,这是小看了出租车的谋生能力,这么快的速度说没有斗气,说实话我不信,充其量是没有明显证据;
: 2. 老司机都知道侧面来车要及时刹车避免碰撞,出租车很明显撞上一些时间才反应,方向盘把的死死的,说没准备我不信;
: 3. 双方都超速的情况下发生了人亡事故,还坚持出租车无责的人,我怀疑他们对生命的冷漠源于自私的出发点。
: 出租车短期出险15次证据在内:
:
https://weibo.com/1548674942/NoHcphRhx#comment: ,蹲反转!!!
发自「快看水母 于 2304FPN6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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