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追尾仅赔偿修车费等同于打伤人仅赔医疗费
后车玩手机,追尾了我的车。
虽然车损不算很大,但是无端受害,车送去修理厂一星期,每天通勤还要打车,重新喷漆新旧颜色有色差,车辆修好也贬值。难道后车仅仅报保险承担修理费就完事了?
这不等同于打伤人仅仅赔偿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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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04.65.*
不是,打伤人还要赔精神损失费的,修车不需要赔精神损失费
【 在 la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车玩手机,追尾了我的车。
: 虽然车损不算很大,但是无端受害,车送去修理厂一星期,每天通勤还要打车,重新喷漆新旧颜色有色差,车辆修好也贬值。难道后车仅仅报保险承担修理费就完事了?
: 这不等同于打伤人仅仅赔偿医疗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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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最高院有明确解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原则上不予赔付,极端特殊情况酌情赔付。
司法实践中的“极端特殊”情况为:1.新车准新车 2.关键部件受损,维修后影响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 3.有司法认可的贬值评估报告
至于交通费,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 在 la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车玩手机,追尾了我的车。
: 虽然车损不算很大,但是无端受害,车送去修理厂一星期,每天通勤还要打车,重新喷漆新旧颜色有色差,车辆修好也贬值。难道后车仅仅报保险承担修理费就完事了?
: 这不等同于打伤人仅仅赔偿医疗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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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67.*
开车不慎撞死人=故意杀人?
【 在 la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车玩手机,追尾了我的车。
: 虽然车损不算很大,但是无端受害,车送去修理厂一星期,每天通勤还要打车,重新喷漆新旧颜色有色差,车辆修好也贬值。难道后车仅仅报保险承担修理费就完事了?
: 这不等同于打伤人仅仅赔偿医疗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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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82.141.*
所以最高院是咋想的?
【 在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高院有明确解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原则上不予赔付,极端特殊情况酌情赔付。
: 司法实践中的“极端特殊”情况为:1.新车准新车 2.关键部件受损,维修后影响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 3.有司法认可的贬值评估报告
: 至于交通费,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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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235.39.*
1.车辆只要使用就会贬值
2.交通事故提倡贬值赔偿会导致相关诉讼大幅增加,增大摩擦成本
3.绝大部分车主出事后并不是立即卖车而只是修车,直接损失只是修车费,贬值费的性质还存在争议
4.贬值评估没有统一客观的标准,评估机构也是主观判断,市场波动也占很大因素,而且为了牟利,评估机构很可能还会多评估
5.车辆维修后,还存在旧件残存价值、换新件后的增值(比如老破车换了新大件)等问题,太复杂。
以上是法律角度的一些主要观点,之前碰到过这种案件,所以了解过
【 在 chylli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最高院是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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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67.*
如果我是法官,无责方如果能出具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内的车价评估报告
以及修理后的车价评估报告,我会同意全责方赔偿这两份报告之间的差价的
【 在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1.车辆只要使用就会贬值
: 2.交通事故提倡贬值赔偿会导致相关诉讼大幅增加,增大摩擦成本
: 3.绝大部分车主出事后并不是立即卖车而只是修车,直接损失只是修车费,贬值费的性质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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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嗯,有证据当然可以,但这太难了
事发前没有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去评估车价
而且,就算车主恰好自己评估过,对方也一定会抗辩说这个评估是车主自行申请的评估,不认可。
所以一般都是新车或者准新车才有条件要求贬值赔偿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我是法官,无责方如果能出具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内的车价评估报告
: 以及修理后的车价评估报告,我会同意全责方赔偿这两份报告之间的差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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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