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司机冤不冤?
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先默认机动车全责,然后根据行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至于本案,我认为判的没问题,很正确。
【 在 G17242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 第六十一条
: ...................
--
FROM 123.122.163.*
行人没有闯红灯。行人最开始在路口的时候,是红灯,恰恰是为了不闯灯,才先顺着路走到路段中再过马路。在路段中横穿马路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样子没有花钱买谅解(估计也没钱)。
: 其实这个事实认定有点问题,说行人未从人行横道通行,实际上忽略了行人闯红灯的更严重的事实。
: 个人认为,正确的判罚应该是,行人穿越马路闯红灯且未走人行横道,驾驶人疏于观察路面情况,双方负同等责任。
--
FROM 123.122.163.*
当然了,红绿灯是约束路口处的行人和车辆的。
路段中,除非有那种专门的斑马线信号灯,否则不存在闯红灯的概念。根本就没灯。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你这逻辑,路段中间横过马路,红绿灯就不存在了?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离红绿灯距离在多少米以内的,视为有红绿灯
--
FROM 123.122.163.*
没有斑马线的路段为什么判机动车主责,应该判全责。郊区那种一上一下的公路都没有斑马线,连路口都没有斑马线,还不让行人过马路了?
【 在 artbj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不走人行横道,应该判同责。 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该判机动车主责。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OS」
--
FROM 111.19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