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
1. 无责,因为只有更强势的汽车才能让两轮害怕导致事故
2. 只要经过自行车道,人行道就要多看看再走,这司机明显是先走再观察。发生了就无解了,有保险,次责基本无伤大雅,现在法律看着汽车吃亏,实则占了大便宜,因为汽车全责事故赔偿也低的可怜,司机在事故中代价极低
【 在 windtopair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右转suv 看到逆行的电动车老人,马上刹住了。
: 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老人逆行刹车侧滑 摔倒了
: 交警判决,suv次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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