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还有一个案例。
行人翻越高速时,被困在隔离带,有一辆车驶过来,行人估计自己处理不当,摔倒了,但没撞车。
判罚车子责任,说行人摔倒,是车子吓的。
【 在 wholeholes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接触,对方行人违规,可减轻机动车责任。所以10%次责,实质是保险公司对行人的救济。。。
: 判行人全责的案例,有,那就是行人翻入高速封闭路被撞死。。。这属于双方同时高危,又是侵入高危专用区域。。。。而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逆行是普通现象,对机动车的危害极低。。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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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