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觉得SUV判轻了,应当是主责!
你才真是垃圾,科目一都不看了,本买的吧,习惯了人行道不减速吧,那是两个人行道都没减速,吓着老太了,才刹车
【 在 halfq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光眼瞎,心都瞎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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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眼,逆行看不到啊,心瞎加眼瞎加坏,彻底的人渣
【 在 t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真是垃圾,科目一都不看了,本买的吧,习惯了人行道不减速吧,那是两个人行道都没减速,吓着老太了,才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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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162.*
老太太不是行人是电动自行车,可能还可以申请鉴定电动车有没有破解限速,是不是电动自行车的55kg重量范围之内,要是算机动车还可以掰扯掰扯,小伙子也可以据理力争
【 在 t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个人中心太强了,全凭想象咧咧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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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187.*
有热点事件版面总会有这种帖子出来,要的就是一个唱反调
说好听就是与众不同,不好听就是哗众取宠
【 在 t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个人中心太强了,全凭想象咧咧
: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这点要是没明白,麻烦把本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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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6.*
有行人在过或即将过人行道吗?
非机动车过人行道须下车推行,这个是法规上明文要求的
拿逆行电动自行车来冒充行人?脸也太大了
【 在 t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个人中心太强了,全凭想象咧咧
: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这点要是没明白,麻烦把本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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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