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强烈建议取消斑马线礼让行人规则
既然如此执法有据,为什么出示行人闯红灯证据之后,又给撤销呢?
【 在 johnbird (上局沪段T103/4)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恶心,这完全符合道交法,道交法没有规定行人斑马线为红灯时,机动车无需礼让
: 既然没规定,那就要遵守“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的条款
: 【 在 anshidi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么恶心?
--
FROM 182.110.129.*
又来了。。严格理发,选择执法,你总是鼓吹这个,抹黑我国法治建设,居心何在
【 在 johnbird (上局沪段T103/4)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性化处罚,机动车只要能证明行人闯红灯了,基于人性化执法,可以撤销本次处罚
: 【 在 fl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样说的话,即使行人闯红灯了也无需撤销了,又何必让机动车出示证据。
:
--
FROM 182.110.129.*
如果预判行人不过,汽车就可以先走,那么就不要在行人红灯的时候抓拍啊
【 在 zhanghen (太上老君) 的大作中提到: 】
:
: 刚好前面有一个人回复,我觉得他的回复是对的。
: 简单来说就是礼让行人指的是让过马路的行人,但是一个人要不要过马路,司机是没办法准确判断的,目前的行人进入斑马线之类甚至行人在路边之类的规则,严格来说都是预估的,并不是真正的是否要过马路。所以实际上撤销是认为行人红灯的时候,你可以预判行人不过。
:
--
FROM 182.110.129.*
所以说要么是上海乱搞,要么是那个自称上海交警的ID是冒牌货。。。
【 在 zhanghen (太上老君)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没说错啊,一般地方都不拍啊,其实有红绿灯的地方,一般就不应该怕礼让行人,拍闯红灯就够了,我也不明白。
: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FROM 182.1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