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
建议改法律,全责按100块/天支付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保险不赔,由司机支付.跟追尾全责一样不用争.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于替代性交通工具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的,所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应当由侵权人赔偿。因王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维修期间给李某生活带来不便,由此产生了替代性交通费用,对该笔费用的计算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发院结合事故车辆本身价值大小及用车人日常出行需要等情况综合考量,酌定由王某按照100元/天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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