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乌兰察布女子等红灯,被撞飞后遭碾压身亡
这个是两个行为触犯两个法益
第一次是交通肇事,第二次是故意杀人
数罪并罚
【 在 icefireic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一般就是交通肇事罪,比较轻。只要一口咬定就是操作失误,根本就没有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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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传唤通知书了
罪名写的是故意杀人
【 在 fanhp 的大作中提到: 】
: 过失致人死亡问题不大,但肯定会从重:
: 1 当事人主打无主观故意伤害,当时只是慌不择路地离开现场,并自信认为不会造成碾压或不会造成严重伤害;
: 2 需要有碾压直接造成死亡的证据,是否有碾压之前已死亡或致命伤来自第一次碰撞的可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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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杠了
传唤通知书上已经写了“故意杀人”
【 在 wu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可以说打方向,是要避让,
: 他可以说碾过去那一下,没感觉到
: 最后还是交通肇事,加上逃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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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搜视频吧
当然人家为了严谨,写的是涉嫌故意杀人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说法有点假,传唤通知书上就给定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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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法律上有个应当知道
你应当知道的时候,你说不知道是没用的
法律高手给说说对不对
【 在 blackphoenix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口咬定不知道,副驾看的,他没告诉我什么情况
: 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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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不知道是没用的
法律上有规定:当存在明显的线索或证据,使得一个理性的人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会知晓某事实时,法律上就可能推定该人“应当知道”。
具体到本案,如果换个司机同样情况能够知道继续开会压到人,那这个嫌疑人就应当知道会压到人
【 在 fzp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要是主观故意比较难认定,抓不到证据。
: 如果司机一口咬定自己走神了,没看到,或者干脆承认就是想逃逸想跑。因为没有下车行为,也没有再造成其他事故,没抓住酒驾等情况,很难以危害公共安全起诉。
: 结果大概率是过失伤害致人死亡。不知道能不能从行车记录仪中找到些证据,记录下当时司机故意开车压过去的言语,这样可以用主观恶意判死这个杂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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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他知道会压到人还压,属于故意杀人
你对比药家鑫就懂了,药用的刀,本案嫌疑人用的车
【 在 fzp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判下来是过失伤害致人死亡。
: 主要是要想证明对方是主观上就想让人生死比较难。故意杀人要有主观意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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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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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那个,被害人都没重伤吧,本来就是赔点钱,他倒好,直接上刀了
【 在 syw21st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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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本来交通肇事,一般都是过失杀人,如果积极赔偿,主动认罪,诚恳道歉,最多7年。
: 真是脑子秀逗了,恶念一闪,这辈子废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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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药家鑫本质一样
杠啥呢
【 在 wu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传唤通知书是判决书吗?
: 上了法庭不让嫌疑人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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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哪里不一样
【 在 wu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觉得一样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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